工业文化发展中心机构职能
一、综合部
负责处理日常性事物和综合协调工作;检查督办重点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和工青妇工作;负责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工作。
二、财务部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单位预算、财务会计和税务管理。
三、政策规划部
研究工业文化领域相关行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体制等相关问题;提供战略规划、市场调查、园区建设、行业数据统计分析、产品项目评估综合信息服务;编纂工业发展史。
四、工业设计部
推进工业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的合作以及工业设计企业集聚和专业化发展;开展工业设计评价、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工业文化遗产研究所
开展工业文化遗产的调查、发掘和整理工作,研究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与再利用;承担工业文化遗产项目评估与认定工作;推动工业文化博物馆建设和工业文化旅游发展。
六、工艺美术部
研究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工艺美术行业管理的支撑保障工作,协助推进工艺美术行业集聚发展、技艺传承创新、品牌建设;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七、文化创意部
研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行业管理的支撑保障工作,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工业文化成果的宣传、应用和推广,推动体现工业文化精神的文学、艺术和影视的创作和传播;开展工业文化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举办相关论坛、博览会、技能大赛等活动。
八、质量与品牌部
研究工业品牌发展的路径与方法,提供品牌建设的咨询服务;研究分析工业发展的技术和装备、产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战略、产品质量提升策略;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及服务调查,推动工业科技技术交流和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