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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关于公开征集合作单位开展课题研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3 文章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

政务公开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全面细化了政务公开的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硬性的要求。为推进我中心政务公开支撑工作,从而全面促进我部政务公开工作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就政务公开研究课题征集合作研究单位,中心将提供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内容与要求

(一)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策略研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各项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国内外最新形势及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特点,通过数据调研及分析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及风险控制研究,探讨如何通过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方式、方法,控制好政务公开过程中的各项风险,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动我部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大幅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形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策略发展报告。

研究经费:6万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研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各项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国务院各部委政务公开优秀案例,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调研及研究,并结合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特点,梳理形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等。

研究经费:6万元。

(三)政务公开常见问题及经典案例研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法律法规,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各项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参考国内外优秀案例,梳理200个以上政务公开常见问题,并结合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特点,形成政务公开常见问题答复模板及标准等,最终形成政务公开答复理论框架体系。

研究经费:6万元。

二、申请条件

申请合作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课题要求相适应的研究人员和较强的研究能力;

(三)长期从事政务公开研究等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在相关课题研究领域积累了一定的研究基础;

(四)具备健全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五)具备良好的资信记录;

(六)课题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七)已建立或正在筹备建立政务公开研究中心相关机构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课题研究基本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各项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

(二)课题研究采取责任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参加课题研究大纲制定、成果的中期评估和最终评审,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课题。

(三)上述课题的完成时间均为2017年5月31日。

(四)课题研究成果为中心所有。未经中心同意,合作单位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课题申报

(一)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请。

(二)申请人可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政务公开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按要求填写。

(三)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课题的,须分别填报《申请书》。

(四)《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或由课题研究管理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3日。申请人须在有效期限内将《申请书》一式6份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通过E-mail发至指定电子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合作单位的选定

中心将组织政务公开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员会(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申请书》对各单位集中评审,选定合作研究单位。

(一)评审标准

1.《政务公开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的完整性;

2.课题负责人及研究团队的研究能力;

3.申请单位以往的研究经验和相关研究成果;

4.课题研究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选定合作单位

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研究课题选定合作单位公告。如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课题承担单位,中心将与之商定并签署委托合同;如有异议将另行确定合作单位。

六、联系方式

 系 人:邓金花         郭文婷  

联系电话:010-68206340     010-68206341    

联系手机:13466789071      15811101851

    真:010-68206341    

电子信箱:dengjinhua@miit-icdc.org

     Guowenting@miit-icdc.org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化和政务公开研究所

     编:100804

 

 

附件:政务公开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