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工业文化理论研究,推动工业文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就2018年工业文化领域研究课题征集合作研究单位,中心将提供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内容与要求
(一)工业文化与传统文化关系及核心价值理念塑造研究
中国工业文化根植于中华传统文化,又融入了现代工业元素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元素,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文化体系和引领中国工业发展的价值理念,对建设文化强国及制造强国等都具有重要作用。本课题重点要梳理中华文化和中国工业文化发展脉络,研究总结工业文化与中华传统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之间的关系;塑造工业文化核心价值理念对传承和创新发展中华文化、加快工业现代化建设的作用。提出通过发展工业文化、塑造工业文化核心价值理念来实现文化强国和制造强国建设目标的路径和举措。
研究经费:10万元。
(二)产品的文化定价权研究
研究西方国家基于技术、市场、文化等因素对产品定价的典型案例,比较分析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技术、市场、文化等因素对产品定价产生的作用和影响,分析产品定价原理和演变过程,从理论和实践的视角,论证文化因素成为决定当今产品定价的重要因素。研究总结西方国家运用文化方式和手段争夺产品文化定价权的做法、经验、效果和启示,提出应对策略。研究提出通过培育和弘扬工业文化,提升我国产品文化定价权的对策建议。
研究经费:10万元。
(三)工业文化进步对区域发展的作用机制研究(定向)
(四)中国工业简史及重要成就研究(定向)
二、申请条件
申请合作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课题要求相适应的研究人员和较强的研究能力;
(三)长期从事工业文化研究等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在相关课题研究领域积累了一定的研究基础;
(四)具备健全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五)具备良好的资信记录;
(六)课题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七)已建立或正在筹备建立工业文化研究中心相关机构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课题研究基本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
(二)课题研究采取责任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参加课题研究大纲制定、成果的中期评估和最终评审,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课题。
(三)上述课题的完成时间均为2018年6月30日。
(四)课题研究成果为中心所有。未经中心同意,合作单位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课题申报
(一)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请非定向课题。
(二)申请人可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工业文化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按要求填写。
(三)同时申报两个非定向课题的,须分别填报《申请书》。
(四)《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或由课题研究管理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非定向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0日。申请人须在有效期限内将《申请书》一式6份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通过E-mail发至指定电子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合作单位的选定
中心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集中评审,中心根据专家组意见研究选定合作研究单位。
(一)评审标准
1.《工业文化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的完整性;
2.课题负责人及研究团队的研究能力;
3.申请单位以往的研究经验和相关研究成果;
4.课题研究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选定合作单位
中心将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工业文化研究课题合作单位的公示。如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课题承担单位,中心将与之商定并签署委托合同;如有异议将另行确定合作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楠 付向核
联系电话:010-68209914 010-68209913
联系手机:18701612832 13426376115
传 真:010-68209902
电子信箱:chengnan@miit-icdc.org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万寿路2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
邮 编:100846
附件:工业文化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