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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国消费名品标识的函

发布时间:2025-05-23 文章来源:

各省份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中办、国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更好塑造提升中国消费名品形象,根据《关于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36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制定了中国消费名品标识,现予以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列入中国消费名品的企业品牌、区域品牌可使用本标识,并遵守相关使用规范。企业品牌可按历史经典、时代优品、潮流新锐三个维度对照使用副标识。


附件:1.中国消费名品标识及释义

2.中国消费名品标识使用规范

3.中国消费名品标识文件

4.中国消费名品标识使用手册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

                     2025年5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宁远 010-68209938 18001257201)